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市气象部门天气预测分析,2022-2023年度采暖季法定停暖日之后,我市仍有冷空气活动,气温变化幅度较大。为保障低温天气群众用热需求,我市在法定停暖3月15日的基础上将继续稳定供暖,统一延长供暖时间至3月22日24时。
3月1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2-2023年度采暖季延长供暖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我市今冬采暖季延长供暖时间至3月22日24时。《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热企业严格落实通知要求,严防发生擅自停暖或惜供现象。指导供热企业加强供热设施巡检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热源、热网、换热站等供热基础设施存在的故障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延长供暖期间供热稳定,群众居家温暖舒适。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能源保障,协助各类供热企业做好燃煤、天然气等能源供应,协调热电联产电厂做好热力保供等工作。市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低温天气,及时提供气象预警支持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统筹,落实好延长供暖增加成本费用的资金保障措施。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解释说明,推动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决。
目前,为保障低温天气群众用热需求,我市提前谋划、提前部署延长供热期间安全供热保障工作,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到位。
来源 | 唐山劳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