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区面向高校专项选聘教师62名
★丰南区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选聘教师70名 ★曹妃甸区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及国家“双一流”院校2023年应届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27名 ★滦州市面向高校毕业生选聘事业编制教师70名 ★遵化市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选聘教师70名 ★玉田县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选聘在编教师80名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
面向高校专项选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拟面向高校专项选聘教师62名,现将本次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
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3日-2005年3月22日之间出生)。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面向高校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共62名,其中,小学教师40名,初中教师17名,高中教师2名,幼儿园教师3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面向高校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岗位调剂、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3月23日,选聘教师公告在河北师范大学等学校就业创业中心网站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23年3月23日上午8:00至3月31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提供本专科阶段备案表)、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等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面向高校专项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压缩后投递至电子邮箱:renshike9999@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
2.现场报名
赴相关院校宣讲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相同)。
(三)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面试
采取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进行。①线上面试:利用互联网线上新模式,进行线上对接,线上应用软件另行通知。②线下面试:到相应院校现场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两者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五)岗位调剂
选聘学科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面试成绩按以下顺序调剂:首先,因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放弃选聘出现岗位拟聘用人员不足的,从本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其次,不同学段相同学科岗位,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足且本岗位无人员递补的,在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情况下,从相同学科其它岗位的未录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第三,如拟聘用人员不足,且无相同学科人员递补,核减该岗位选聘人数,将该核减名额调整到本学段其它岗位。(1)调整学科岗位的顺序为:高中:政治、地理;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如出现两个或以上核减名额的,每个学科每次调整只增加一个名额,其余名额按顺序向下调整。(2)调整学科岗位具体递补方法为:优先由语文学科未录取人员中成绩最高者递补,如语文学科无递补人员或成绩最高者放弃递补机会,则将该核减名额调整到数学学科并由数学学科未录取人员中成绩最高者递补,如数学学科与语文学科情况一样,则将该核减名额调整到物理学科并由物理学科未录取人员中成绩最高者递补,以此类推。
(六)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拟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工作。审核拟聘人员档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聘用
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后,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3年选聘教师应聘意向书》和《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及《唐山市路南区“英才聚智”政策十条(试行)》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教育部门:于老师 0315-2323560
人社部门:韩老师0315-286202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023年3月23日 唐山市丰南区2023年
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选聘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拟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选聘教师7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答辩、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70名。详见《唐山市丰南区2023年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国家“双一流”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报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3月23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3年3月23日起在部分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和国家“双一流”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4日17:00
2、报名要求、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fnjs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李四-第一中学-语文-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也可在面试当天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或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丰南区2023年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核
丰南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未通过审核的通知本人或邮件回复。
(四)面试
面试为现场考察形式,以试讲(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就近原则到招聘点参加选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表:
试讲内容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课题抽签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专业基本理论实践运用等。试讲准备时间25分钟,测试时间7分钟以内。招聘小组评委当场赋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按照试讲和答辩总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专项选聘工作组织完成后,如有剩余计划,将剩余计划纳入丰南区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教师方案。
(九)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丰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本次招聘需要与区教育局签订 “就业协议书”,如毕业生单方提出违约需交纳违约金5000元。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315-8196025 教育局:徐老师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
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曹妃甸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唐山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3]2号)文件精神,拟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及国家“双一流”院校2023年应届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及国家“双一流”院校2023年应届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需是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岗位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共127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各学科教师招聘数额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剂。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幼儿园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9日-2005年3月28日之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3月22日起在部分省重点师范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8:30时--4月20日17:00时。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CFDZP2023@163.com。邮箱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三 高中数学 13X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4.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2)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所在高校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或《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5)《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扫描件(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6)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现场报名人员须提前下载《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同时携带上述相关材料,按选聘领导小组指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考试程序。审核结果及考试地点以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三)考试
考试包括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两个阶段。
1.适岗性评价
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选派评委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满分100分,平均分60分及以上的适岗性评价“合格”。如果有3名及以上评委评分在60分以下的,适岗性评价直接确定为“不合格”。适岗性评价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阶段。适岗性评价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2.面试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的具体题目现场抽签决定,试讲教材为所报考学科的现行教材,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的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
不按时参加面试或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放弃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年龄较小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候选人,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唐山市曹妃甸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和档案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考核不合格的,截至2023年7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及审档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选岗
结合岗位需求,拟聘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所报专业类别、资格证类别,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唐山市曹妃甸区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曹妃甸区教育系统。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选岗、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及时加入微信群或者QQ群,之后相关通知在群内发布,因个人原因未能接到通知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6.咨询电话:0315-7333010(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
19568125507, 13784140931,
17331595972
滦州市2023年
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拟面向高校毕业生选聘事业编制教师70名。现将本次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70名,选聘岗位详见《滦州市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学科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三、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
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3日至2005年3月22日之间出生);
5、毕业证书及专业。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滦州市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3年3月23日-3月31日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面试前。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拍照,将照片投递到指定邮箱:renshike@lzszhjy.cn
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xxx单位专技岗位xxxx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315-7128603。
线下报名:
赴河北师范大学开展选聘专场会宣讲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与线上报名相同)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选岗、岗位调剂办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面试
形式:采取现场试讲形式,试讲6分钟,答辩2分钟。
内容:所报岗位学段现行教材中的某一节新授课。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果在现场发布。
3、选岗
专技岗位1、2、6、15、16、17、18,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中的学校,如有面试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
4、岗位调剂办法
选聘学科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面试成绩按以下顺序调剂:首先,因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放弃选聘出现岗位拟聘用人员不足的,从本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其次,不同学段相同学科岗位,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足且本岗位无人员递补的,在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情况下,从相同学科其它岗位的未录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第三,如拟聘用人员不足,且无相同学科人员递补,核减该岗位选聘人数,将该核减名额调整到本学段其它岗位。(1)调整学科岗位的顺序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政治(职校、卫校与高中可相互调剂);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小学:语文、数学。如出现两个或以上核减名额的,每个学科每次调整只增加一个名额,其余名额按顺序向下调整。(2)调整学科岗位具体递补方法为:优先由语文学科未录取人员中成绩最高者递补,如语文学科无递补人员或成绩最高者放弃递补机会,则将该核减名额调整到数学学科并由数学学科未录取人员中成绩最高者递补,如数学学科与语文学科情况一样,则将该核减名额调整到英语学科并由英语学科未录取人员中成绩最高者递补,以此类推。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公示
1、考察:考察由人社部门结合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失信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审批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15-7128070。
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315-7128603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2023年3月23日 遵化市2023年高校校园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选聘教师70名。现将本次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河北师范大学等36所省级以上重点师范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1日-2005年3月21日之间出生)。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遵化市2023年高校校园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共70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遵化市2023年高校校园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聘教师公告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23年3月21日上午8:00至3月27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等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遵化市2023年高校校园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压缩后投递至电子邮箱:zhszz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
2.现场报名。赴相关院校参加双选会宣讲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相同)。
(三)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面试
采取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进行。①线上面试:利用互联网线上新模式,进行线上对接,线上应用软件另行通知。②线下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两者均通过“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面试,试讲内容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课题自选,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依据岗位报名、招聘进展情况,可以对选聘计划进行调整。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拟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工作。审核拟聘人员档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北师范大学等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遵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2.选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的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
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遵化市2023年选聘教师应聘意向书》和《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选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人社部门:0315-8019516;
教育部门:0315-6618047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唐山市玉田县2023年
教师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依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教育局相关通知精神,拟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选聘在编教师80名,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大学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已经与玉田县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
拟选聘事业编制教师80名(玉田一中40名,玉田二中5名,林南仓中学5名,玉田职教中心5名,玉田三中11名,玉田镇中学6名,城内小学8名)。详见《玉田县2023年教师选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我县各学校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选聘专业及数额。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至2005年3月之间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3年3月下旬起在部分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省重点师范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3月31日17:00。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ytrsk2830@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李四—专技岗位—手机号码)。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玉田县2023年专项选聘教师工作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核
玉田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测试办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3年3月至4月;
地点:河北师大(3月25日专场、3月26日双选会)、东北师大、陕西师大、华中师大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试讲内容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课题抽签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专业基本理论实践运用等。提前公布试讲多个题目自行准备,测试时随机抽取试讲题目,测试时间不超过7分钟。招聘小组评委当场赋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按照试讲和答辩总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玉田县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玉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待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及时履行编制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玉田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玉田县,否则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违约责任。
注: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和我县人才奖补政策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5103258530(牛老师)13703384958(王老师)。
2023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