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主城区道路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大型载货汽车通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兼顾我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畅通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国Ⅴ、国Ⅵ大型载货汽车限时通行区域,由原每天7小时允许通行时间(8:30-12:00、14:00-17:30),延长至9小时(8:30-17:30)。
本通告自2023年5月20日起施行。《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