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主城区道路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大型载货汽车通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兼顾我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畅通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遵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道路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遵政通字〔2021〕6号)中关于大型载货汽车在城区部分道路通行时间进行延长。
调整内容:“通华西街与西三环北路交叉口--通华西街与西二环交叉口(西二环岛),由西向东方向;通华西街与西二环交叉口(西二环岛)--西二环南路与南三环西路交叉口(马踏飞燕),由北向南方向,22:00至6:00允许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时间延长为:21:00至6:00允许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本通告自2023年5月31日起施行。《遵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道路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遵政通字〔2021〕6号)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遵化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 玉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主城区道路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大型载货汽车通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兼顾我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畅通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国Ⅴ及以上大型载货汽车限时通行区域,由原每天7小时允许通行时间(8:30-12:00、14:00-17:30),延长至9小时(8:30-17:30)。
本通告自2023年5月20日起施行,《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延长主城区道路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大型载货汽车通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兼顾我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畅通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海港区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大型载货汽车限时通行区域,由原每天7小时允许通行时间(22:00-5:00),延长至9小时(21:00-6:00)。
本通告自2023年5月29日起施行。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滦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主城区道路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时间的通告
倴政通字〔2023〕2号 为进一步便利大型载货汽车通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兼顾我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畅通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倴政通字〔2022〕6号)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大型载货汽车限时通行区域,由原每天7小时允许通行时间(8:30-12:00、14:00-17:30),延长至9小时(8:30-17:30)。
本通告自2023年5月26日起施行。《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倴政通字〔2022〕6号)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滦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