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2023年是民办普通高中可以跨市招生的最后一年。2024年,将全面禁止民办普通高中跨市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应按照生源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招生名单需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外市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超计划招生的,将无法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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