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停保、断保、参保相关问答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3-6-22 07:0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1834
thumb (5).jpg
问:哪些人员应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均应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职工医保。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

问: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登记。单位可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待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始办理医保相关业务。单位首次参保应缴足3个月医疗保险费。系统操作和办理流程请参考“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111.63.208.5:81/hallEnter/#/Index)——医疗保险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

问:如何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参保单位新增人员,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凭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问:职工医保费(含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如何缴纳?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机关和财政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7.25%(含生育保险费比例0.25%),其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7.8%(含生育保险费比例0.8%)。
        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2%的缴费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工资总额低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问:补充医疗保险费如何缴纳?
        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所有参保人员须同时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由职工医保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11元。

问:职工医保的申报缴费期?
        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应于每月20日前办结申报核定,并于每月25日前到所属税务部门缴纳医疗保险费。

问:灵活就业人员是否需要补缴之前因个人原因造成停保、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从欠缴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足欠缴期间职工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予以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含)的,续保缴费时可自行选择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费,从续保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及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问: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1)不属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我市户籍城乡居民;
        (2)非本市户籍的各类在校学生;
        (3)已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港澳台人员);
        (4)已取得永久居留身份的外籍人员均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已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外籍人员的配偶和未在校子女凭护照,也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问:通过哪些渠道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普通城乡居民。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委会)、乡镇(街道)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业务,也可通过登录医保公共服务网厅自助办理。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参保登记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
        (2)困难对象。困难对象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委会)、乡镇(街道)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业务。

问: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本市户籍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本)复印件,港、澳、台学生提供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外籍学生提供外国人护照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人员(含港、澳、台人员)提供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明)复印件。
        (3)外籍人员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已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外籍人员配偶和未在校子提供外国人护照复印件和已参加职工医保的的外籍人护照(或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4)按有关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什么时间可以缴纳?
        (1)每年10月至12月为下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城乡居民应在征缴期内办理下年度参保缴费业务;
        (2)新生儿应在180日内随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
        (3)城镇职工医保转参城乡居民医保、户口新迁入我市、外地上学毕业、服役、服刑期满且不参加职工医保人员,90天内随时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业务。

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期内未参保缴费,断保了怎么办?
        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均应在征缴期内缴纳下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逾期不予办理当年参保缴费业务。

问:新生儿出生后180日内,未缴纳医保费用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出生后18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可通过补录的方式予以支付。

问:新生儿超过了180日还可以随时办理缴费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不可以。新生儿超过180日参保的,须等到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办理下年度参保缴费业务,不补录支付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

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每人每自然年度30万元。

问: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如何缴纳?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和在我市最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后,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未能一次性补足的,可继续按在职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医保费并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可申请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的,按办理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依规为职工参保缴费,导致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足需要补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其余不足年限由参保人员个人补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的,按办理补缴时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7%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职工医保费。
       一次性补缴的职工医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计入个人账户。

问:异地退休人员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在唐山市外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人员审批表、养老金计发表原件、个人承诺书等对应辅助资料,医保经办部门核实无误后确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问:哪些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年满18周岁,且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省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统筹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以唐山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9%的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和在本市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的,其参保身份变更为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以全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作为缴费基数,按7%的缴费比例缴纳。

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当月能否享受医保待遇?
       新参保人员从缴费当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问: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我市最低实际缴纳职工医保满10年的,申请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后方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以唐山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7%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问: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比例是多少?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其余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我市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状态由在职变更为退休后,从次月起变更个人账户计入比例和办法。

问: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与职工享受的医保待遇相同。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12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赔付额度不低于50万元。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如下:
640.png
问: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如何缴纳?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和在我市最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后,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未能一次性补足的,可继续按在职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医保费并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可申请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的,按办理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依规为职工参保缴费,导致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足需要补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其余不足年限由参保人员个人补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的,按办理补缴时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7%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职工医保费。
       一次性补缴的职工医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计入个人账户。

问:异地退休人员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在唐山市外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人员审批表、养老金计发表原件、个人承诺书等对应辅助资料,医保经办部门核实无误后确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问:哪些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年满18周岁,且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问: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我市原实行医疗保险封闭运行企业职工实际参保缴费年限,视为我市实际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地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后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问: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地实施职工医保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
       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时,不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问:统筹区外转入我市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由统筹地区外转入我市的参保职工,其在原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转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按照我市职工医保相关规定执行。此类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低缴费年限须满足我市规定的年限,且在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方可不再缴费。

问: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在职转退休?
       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的,单位凭参保人员退休核准(提前退休审批)表和养老金计发表,向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问:参保人员死亡如何办理注销?
       参保人员死亡的,单位凭死亡证明材料,向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问: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我市最低实际缴纳职工医保满10年的,申请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后方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

来源:唐山医疗保险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2001-2021 唐山信息港 http://www.tsxxg.com冀ICP备16001780号-4
首页联系我们客服微信:14369595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