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免除群众使用120救护车辆交通费用
今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唐山市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落实院前急救交通费用减免政策,将院前救治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并按照院前急救车辆交通费用60至80元/车次补助标准,对全市运行的“120”院前急救车辆进行财政资金补贴,免除群众使用120救护车辆交通费用。
同时,市卫生健康委深入推进院前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化、调度接警信息化、质量管理规范化、急救服务同质化建设,持续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市120指挥调度系统和院前急救全流程管理制度,统一编号、统一调配,按照病种,科学合理调派车辆,每3万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全市配置专业院前急救车辆300辆以上。科学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按照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3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至20公里的标准,增加车辆投放,增设急救站点。经监测,全市120电话受理率、10秒接听率均达到100%,3分钟出车率达95%以上,“120”院前急救系统运行平稳有序。在全市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中,市120指挥中心群众满意度达到99.3%。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