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的紧急通知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享受社保待遇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的有关要求,机关事业、企业、城乡居民、失业、工伤定期待遇人员均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相关待遇(80周岁以上老人、出国定居人员除外)。目前绝大多数待遇领取人员已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尚有部分人员暂未变更待遇发放账户至社会保障卡。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未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社保待遇的人员应于11月24日前将社保待遇发放账户变更至社会保障卡。 一、社会保障卡的办理与激活 1、已经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待遇领取人员,请尽快到社保卡所属银行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2、社会保障卡丢失、损坏或者到期无法使用的,请就近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并激活。 3、行动不便人员可由家属根据社会保障卡卡面标识,联系所属银行进行上门激活服务。 二、待遇发放账户的变更方式 1、机关事业单位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前往原退休单位办理。 2、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待遇领取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前往路北区人社局一层公共服务大厅办理。 3、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前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理。 三、温馨提示 1、已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社保待遇的和80周岁以上老人不用变更。 2、长期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会自动休眠,请务必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确保您的社会保障卡能正常使用。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退休人员,如果还有其他津贴补帖等是通过变更前的银行卡渠道发放,请勿注销原银行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咨询电话:企业养老、失业、工伤0315-7215508,机关事业0315-7215367,城乡居民0315-7786291。 四、路北区各银行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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