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2日对《唐山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合理安排唐山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指引,推进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为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养老机构发展的新形势,衔接《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及相关专项规划,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中心城区开发边界范围内,包括路南、路北、高新(含空港)、丰南、开平五个区的城区部分。规划面积约为30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300万人。
本次规划期限与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年限保持一致。近期至2025年,与唐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保持一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对象
养老服务设施,主要是指由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用于提供养老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类型主要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其中,前者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如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养护院;后者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如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
四、规划目标
要以成为京津冀地区医护康养融合示范基地为目标,着力打造医疗康养高地。
(1)近期目标
到 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市构建养老服务供给网络,基本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助餐等日间照料服务覆盖所有居住小区。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充分激发,为老服务业态不断丰富,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2)远期目标
聚焦居家社区养老,立足发展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织密就近精准养老服务网络。坚持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协同发展,围绕老年人服务需求,持续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成体系、均衡化布局。
五、规划指标体系
养老服务体系核心指标表
六、养老设施体系构建
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分级分类设置,分为机构养老设施、社区居家养老设施两类。其中,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市级、区级、社区级三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设街道级、社区两级。
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1、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至2025年,1个街道辖区范围设置至少1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1处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达到中心城区街道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覆盖。
至2035年,1个街道辖区范围设置至少1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针对老年人口密度高的街道允许其增加建设2至3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750平方米。
2、社区日间照料机构
根据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生活圈划定,按照5分钟生活圈划定范围为一个社区单元,每个社区设置1个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养老服务站)。本规划不再对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定位定点,具体落位在项目方案设计中确定。
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新建居住区应以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老旧小区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八、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全市至少设置1处市级养老院、1处市级养护院;每区至少设置1处区级养老综合体;每个15分钟生活圈范围至少设置1处养老院和1处养护院;机构养老设施总床位数应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2床进行配置,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得低于60%。
根据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对照现有各养老机构的规模和床位数,并依据预测的老年人口与养老床位数,与相关规划进行衔接,确定保留23所养老机构,共计4525张床位数。规划1处500床市级养老院,1处800床市级老年养护院,7处800床以上区级养老综合体。48个15分钟生活圈社区,每个15分钟生活圈配置1处200-500床的养老院和1处100-500床的老年养护院;共计新增31475张床位。
规划至 2035年,唐山市中心城区共计规划养老机构85处,规划养老床位共36000张。
九、其他公示内容及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2日(30天)。
2.公示地点:公示方式以网络公示为主,具体在唐山市民政局(唐山民政局 (tangshan.gov.cn))进行公示。
3.反馈意见方式:
(1)电子邮箱:tsmzylfwc@163.com
(2)联系电话:0315-280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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