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线索举报的通告 为加强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等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液化气经营活动的;
(二)利用机动车辆或其它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流动销售瓶装液化气的;
(三)古冶区辖区内各类场所非法储存、充装液化气窝点。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315-3251252
(二)举报邮箱:gyqcxrqzb@163.com
(三)来访或来信举报:古冶区城乡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民生大厦449房间)或通过信函举报。
三、举报处理
举报人应当提供下列信息: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违法行为的详细地址、时间、照片、常用车辆等。工作专班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古冶区城乡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4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