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市人民防空预警报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24年7月7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一、试鸣时间
2024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3分。
二、试鸣范围
市中心区,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城区。
三、防空警报信号鸣响方式及具体安排
10时00分至10时03分,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
10时10分至10时13分,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
10时20分至10时23分,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期间,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试鸣热线电话:0315-2713207。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