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办理涉税登记业务的不动产权证书方式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4-7-16 22:5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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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市民服务中心A区“两联办”业务窗口为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税务部门的一窗受理窗口,受理业务类型为涉税不动产业务,实现“缴税+办本”一站式服务。具体业务有:新房办本、拆迁安置、赠与、继承、离婚析产和司法裁决等。

为节约现场排队等待时间,优化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合并流程,市民办理时需提前在“幸福唐山”APP或微信小程序中进行预约,具体预约方式如下:

“幸福唐山”APP或微信小程序首页--“不动产预约”--“缴税+办证”--选择办理地点和预约时间即可(市民服务中心提供24小时不打烊办证服务)。

办理地点

1、唐山市市民服务中心A区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路南、路北区房产均可办理)

2、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6号楼下沉广场西侧(可办理路北区房产)

3、唐山市路南区南湖大道602号河北创意产业园F1楼(可办理路南区房产)


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2857793

2、微信智能客服:关注“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登记工作”栏目中“智能客服”即可在线咨询。


材料清单

1、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分层分户图、宗地图、契税票、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

2、新建拆迁安置用房转移登记:

身份证、安置协议、分层分户图、宗地图、契税票、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

3、存量房(赠与)转移登记:(双方到场)

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税票、赠与合同。

4、存量房(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

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税票、继承公证书。

5、存量房(离婚析产)转移登记:(双方到场)

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税票、离婚证、离婚协议。

6、存量房(法院裁决)转移登记:

身份证、税票、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生效的法律文书。


集中办证期间,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延伸登记服务至镇、街、社区,授权开设了187个受理端口,配置了24台打证设备,居民足不出区,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来源: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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