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唐山市人才政策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4-7-22 15:2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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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唐山市人才政策
奖补范围
       (一)全职引进或培养的在唐工作博士研究生(50周岁及以下)。
       (二)全职引进来唐工作的硕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
       (三)全职引进来唐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全球TOP100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生(40周岁及以下)。
       (四)全职引进在唐企业(不含中省驻唐企业)工作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0周岁及以下)。
       (五)在唐工作期间,新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45周岁及以下)的在职人员。

奖补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五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1.生活补贴:按照3000元/月标准,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在唐就职之日起发放60个月。
       2.购房补贴:在唐就职并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受一次)。
       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
二)硕士研究生(五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1.入职企业(含社会办医、社会办学等):
       ①生活补贴:按照1500元/月标准,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来唐就职之日起发放60个月。
       ②购房补贴:来唐就职并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受一次)。
       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
       2.入职其他单位:
       ①生活补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
       ②购房补贴:来唐就职并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受一次)。
       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
       3.在唐工作期间:
       新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
(三)“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全球TOP100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1.入职企业(含社会办医、社会办学等):按照1000元/月生活补贴标准,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来唐就职之日起发放36个月。
       2.入职其他单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
(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1.入职国有企业(不含中省驻唐企业):按照500元/月生活补贴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来唐就职之日起发放12个月。
       2.入职民营企业(含社会办医、社会办学等):按照500元/月生活补贴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来唐就职之日起发放24个月。

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注册
  • 个人通过“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

(二)备案
       申领人登陆“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备案,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申领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劳动(聘用)合同(博硕5年及以上、本科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
       3.购房补贴还需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购房发票。
(三)申领
       备案成功满一年后,通过“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补贴申领,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申领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劳动(聘用)合同(博硕5年及以上、本科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记录;
       3.购房补贴还需提交:
       ①新房、二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购房发票、契税、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户籍首页及本人页。
       ②期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信息。
(四)初审
       唐山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窗口或各县区人才服务平台窗口对青年人才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主任复审。
(五)复审
       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审,审定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奖补资金。
(六)公示
       对申领补贴人员在“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财政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唐财社〔2022〕88号)要求,提请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按照每年一、三季度集中申领,每满半年发放一次的原则,拨付至申领人个人银行帐户。
(八)特殊情况
       对于条件认定不清或存在异议的情况,按照程序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审定。

监督管理
       (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青年人才奖补政策的兑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组织申报、资格审核、奖补资金发放,监督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和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申领生活补贴的青年人才在合同期内变更单位性质的,以变更时间为节点,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发放;申领生活(购房)补贴的青年人才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离唐的,由用人单位及时向市人才交流中心备案,终止补贴发放。
       (三)每年市人才交流中心对全市引进的青年人才进行业绩考核,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对补贴申领人的思想品德、工作表现、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在申领补贴时将评定考核结果作为补贴核发依据,不配合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第(五)条所列情况的,终止补贴发放。
       (四)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认真宣传落实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每年的信息核查和业绩考核工作。对于符合享受凤凰英才政策奖补的青年人才,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时,要明确合同期限和补贴返还规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用人单位或申领人的资格,并追缴已领取的费用;视情节轻重,用人单位或申领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市级人才相关奖励,并在唐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告:
       1.申领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申领人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违反道德规范,存在道德瑕疵,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用人单位存在信息核查和业绩考核等内容瞒报虚报行为的;
       4.申领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出现其他不适于认定情形的。

补充说明
       (一)所购商品房总价低于相应购房补贴标准的,购房补贴金额按照房屋总价执行;购房补贴高于所购商品房总价50%的,用人单位需提交《关于青年人才购买自住商品房信息核查的证明》;买卖双方为直系亲属的,来唐工作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后发放。
       (二)中央省驻唐单位奖补资金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中央省驻唐单位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政策实施办法》(唐财社〔2022〕1号)执行。
       (三)以上奖补资金由个人自行向税务部门进行所得税申报。

附则
       (一)本细则由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解释。
       (二)2022年4月22日印发(唐人社字〔2022〕39号)中关于《唐山市青年人才奖补实施细则》内容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2024路南区人才政策
(“英才聚智”政策5.0)
       路南区在“凤凰英才”新政5.0政策有关规定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服务人才、产业发展,叠加制定路南区“英才聚智”政策5.0。该政策聚焦人才引育,是路南历年来含金量最高、力度最大、诚意最足的人才政策。
生活补贴政策
博士生
       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路南落户的,在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路南区给予连续5年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

硕士生
       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路南落户的,在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路南区给予连续5年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入职其他单位的,在路南落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

本科生
       全职引进的“双一流”院校、全球TOP100海外高校(包括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下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路南落户的,在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路南区给予连续3年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入职其他单位的,在路南落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

       全职引进的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含国有企业),且在路南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月500元生活补贴,支持期2年。
购房补贴政策
       博士生: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路南落户的,在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路南区给予入职五年内购买路南区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30万元。
       硕士生: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路南落户的,在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路南区给予入职五年内购买路南区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
       本科生:全职引进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路南落户的,路南区给予入职五年内购买路南区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
       自2024年起路南区公开选聘的事业编教师,享受上述路南区叠加购房补贴政策。
人才公寓政策
       发挥人才公寓作用,为人才提供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生活配套设施,打造文化多元、宜居宜业、服务完善、智慧便捷的人才社区。
       入职路南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三年内,博士生、硕士生、“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租金,普通本科毕业生租金自负50%。
       博士生单独一套公寓、硕士生双人间公寓、本科生三人间公寓。
       享受人才公寓入住政策后,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还可按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第四条 创业扶持政策
       聚焦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就业创业,全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工伤保险、创业补贴等政策。
       为毕业5年内来路南求职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青年驿站”服务。
       两年择业期内,在路南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注册企业,并落户路南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免费提供办公场所,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可申请20万-3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求职补贴政策
       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在路南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落户路南区,再叠加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落户路南区,再叠加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对接收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按路南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年的就业见习补贴。
规模性引才政策
       对企业、社会组织每年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或非路南籍往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路南区,按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路南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划分:10-19人、20-29人、30-39人、40人以上的单位,分别对应本企业当年新增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2%、3%、4%、5%(最高限额10万元)给予补贴。
10外地人才探亲政策河北省内(唐山市外)、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路南区,入职三年内每年对应享受500元或1000元探亲补贴。
配偶随迁政策
       引进人才的配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符合调动条件的,可对等调入路南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性质的可协助推介工作岗位。
父母帮扶政策
       引进人才的父母在路南区境内居住的,年满80周岁起,可享受路南区每月100元标准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六助服务,连续3年。
卫生工作人才政策
       对区属卫健系统全职引进的省、市级以上荣誉获得者(省、市级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省、市名医,省、市名中医等),落户路南区,且在路南区从医工作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对自主培养的省、市级以上荣誉获得者(省、市级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省、市名医,省、市名中医等),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
社会工作人才政策
       对路南区社区工作者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新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落户路南区,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鼓励各大高校毕业生在养老服务机构稳定就业,连续工作满3年,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落户路南区,给予专科毕业生每人30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5000元一次性补贴。
乡村振兴人才政策
       被评为市级乡村振兴青年优秀人才称号的,落户路南区,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区内每2年择优产生“乡村振兴优秀人才”10名,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补贴。
大力培育乡土人才政策
       每年安排10万元以内专项经费用于乡土人才培育培训,大力培养“土专家”“田教授”等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和创业致富带头人。鼓励支持与各校各院系各企业共建农业技术试验推广基地。
教育工作人才政策
       对区属教育系统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以上荣誉(省名师、省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等)获得者,落户路南区,且在路南区从教的,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对自主培养的国家级、省级以上荣誉(省名师、省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等)获得者,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
发展经济领域人才政策
       对于发展网络经济、平台经济、城市经济及自主创业、科技创新等领域,引进并落户到路南区的各类人才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着力推进“助企引智”,聚焦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海外制造业发达国家(地区)质量专家引进力度,对企业成功引进的外籍专家,经认定符合条件,参照生活补贴政策给予相应补贴。
电商创业人才政策
       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未就业且有意向从事电商创业的,落户路南区,提供创新里5年免租金办公用房,并可免费参加政府举办的电商培训活动。
科技创新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按级别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市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等将其创新平台分支机构落户在路南区并取得实际成效的,享受对创新平台补助的同等待遇。
大力培育高精人才政策
       在路南区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后,继续在路南区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落户路南区,分别给予个人2万元、1万元补贴。
企业刚性引才政策
       路南区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和引进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人才的,落户路南区,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企业5000元、3000元补贴。
经营管理人才发展政策
       对路南区发展基础较好,年纳税额超过200万元且连续两年纳税增长率达到10%以上的成长型企业,按照上一年度纳税增长部分的20%标准,给予负责人或技术团队负责人最高10万元补贴,同一企业每年可申报1次,每次可申报1人。

树立基层一线导向
       加大选派公共服务领域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力度,持续做好事业编制、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在职称聘任、评选劳动模范、优秀人才等表彰项目时,适当向基层一线倾斜。

设立人才服务热线
       在线解答人才政策、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科学技术局等部门成立人才服务专班,依据分工搞好服务。



来源:唐山人社、路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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