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办事群众:
为持续优化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根据我中心非公证继承业务有关工作经验,结合本市实际,现就优化唐山市中心区非公证继承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公证继承申请人可以通过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线预约申办非公证继承业务,业务预约采用“一房一号”的原则。
二、将非公证继承业务受理场所迁移至路南区、路北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非公证继承申请人根据不动产所在辖区选择办事大厅就近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其中:
路南区非公证继承业务受理场所为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为路南区南湖大道602号河北文化创意产业园F1楼;
路北区非公证继承业务受理场所为唐山市不动产登记路北大厅,地址为唐山市路北区唐山金融中心6号楼负一层。
三、合并非公证继承查验(预审)和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受理两个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同时,将非公证继承业务和税费缴纳合并办理,减少办事群众来回跑路的次数。
四、按照《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非公证继承业务受理范围:一是没有取得首次登记的不动产,不能作为遗产申请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二是根据政府文件、公告等已经被征收的不动产,不能作为遗产申请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