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倡议书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4-12-2 21:4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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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加强医保基金收支管理,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我们的共同使命任务。当前,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和“惠唐保”参保工作已进入倒计时。为保证全市人民有可靠兜底的医疗保障,为保证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有持续不断的收入来源,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医保政策的宣传者。大力推广市妇幼医院“医保服务E站+医保专员”经验,在显著位置或公示栏宣传、解读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惠唐保”政策,便于就医购药群众熟悉和掌握。近期,要在结算窗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惠唐保海报(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做基本医保的引导者。来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群众,都是基本医保的享有者和受益者。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在精准诊疗、热情服务的基础上,通过现身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引导、提醒就医购药群众和亲朋好友按时参保、如期缴费,防止群众因侥幸心理、大意疏忽等原因出现断缴、断保现象发生,努力做到不落一人,让所有群众都能享受到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成果。

       三、做“惠唐保”的投保者。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国办发〔2024〕37号),明确:“符合规定的事业单位可按制度要求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可按规定为职工购买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惠唐保”是政府指导的纯公益普惠型补充健康医疗保险。希望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坚持自愿参保原则,带头宣传推广、参保投保,以工会会费、福利费等形式为全体员工购买“惠唐保”,并积极引导员工家庭参保,为广大员工增添一份实实在在的福利。

       近期,市医保局与各定点医疗机构新签订的《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补充协议》中,增加了“乙方积极参与全民参保和‘惠唐保’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年度考核时增加相应分数。”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惠唐保”宣传推广成效及时上报市医疗保障局,以便在年度考核时参考。

       “与人民同行,与健康相伴”!让我们携手共进,一起为自己、为家人、为群众、为社会,共同织牢健康风险的保障网,提供一份安心的健康保障!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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