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公示 1. 收费项目: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2. 收费标准:220元/人 3. 收费主体:教育部 4. 计费单位:元 5. 收费依据:冀发改公价〔2024〕1658号 6. 收费范围:符合河北省报考条件的考生 7. 收费对象: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 8. 征收方式: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缴费 9.减免规定:无 10.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005783 附件:
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