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12月28日开通
变“先付后提”为“即取即付”
12月18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出通知,该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从12月28日起正式开通,将“先付后提”调整为“即取即付”。
根据通知,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经申请人授权,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售房企业收款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作为购买住房的首付款资金。
据了解,以往购房者需要先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然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此项业务开通后,购房者选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将有效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
来源:河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