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桃林口水库放水安全的通知 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乐亭县、海港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滦河下游灌溉事务中心:
按照滦下灌区用水计划,桃林口水库于3月20日9:00开闸放水,流量25-60m³/s,预计结束时间6月30日9:00。为保证供水工作顺利进行,通知如下:
一、确保河道供水畅通安全。相关县(市)要提前通告河道沿线的乡村、采砂户和施工单位,不要在河道内通过或作业,避免出现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确保河道输水安全。
二、调水期间,沿线各单位不得擅自截流、蓄水。为确保河道生态水量,各县(单位)要加强沿线用水管理,非经允许不得截流引滦水。
三、调水期间沿河橡胶坝起塌及闸门启闭需上报市水利局,服从全市统一调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安排专人值班,加强河道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市水利局。
专此通知。
唐山市水利局
202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