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行政审批局通告 唐审批通字〔2025〕2号 为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满足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我局现依法定程序对唐山市第一中学新校园周边的2条道路向社会广泛征集名称,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名范围:唐山市第一中学新校园西侧及南侧需命名道路(详见附件1)。 二、命名原则: (一)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三)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四)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 (五)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六)同一个建成区内的街路巷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七)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沿用唐山市区道路通名用词习惯,东西走向或大致呈东西走向的道路通名为“道”,南北走向或大致呈南北走向的道路通名为“路”; (八)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名称。 三、有关事项: (一)征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3日止。 (二)参与方式:可采用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投寄。1.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参与地名征集的,可将填写好的《名称征集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专用邮箱,邮箱:spjdaolu123@163.com;2.以纸质形式投稿的,须将填写好的《名称征集表》(详见附件2)送至或邮寄至唐山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一科,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层216室,联系人:丛田甜,咨询电话:0315-2806202。 (三)应征须知:1.作者要对所拟名称的含义、来源加以说明;2.应征作品应为首创或原创,内容相同作品以最先收到的稿件为准;3.所拟名称被采用的,名称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唐山市人民政府所有。 附件: 1.唐山市第一中学新校园西侧及南侧2条需命名道路明细及示意图。 2.名称征集表。
微信扫一扫获取相关附件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