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劣质散煤整治的通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5-10-9 22:2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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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劣质散煤整治的通告
       为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保障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县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推进劣质散煤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严禁生产、销售、存储或燃用劣质民用散煤,严禁工业用煤用于民用。
       二、严禁以走村串户、游击兜售、网络销售、电话约售等各种形式销售劣质散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存储和燃用劣质散煤。
       三、凡违反上述通告事项的,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没收非法销售和燃用的劣质散煤。对于妨碍、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县劣质散煤整治工作,积极举报违法销售散煤行为(有奖举报电话:12315或0315-4625690)。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在结合案件性质、社会影响程度以及举报人提供的证据与事实相符程度等的基础上,奖励人民币500元-10000元。
       特此通告。
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亭县分局
乐亭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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