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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 《唐山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字〔2025〕63号 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丰南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唐山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市城市更新高质量实施,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努力打造灾后重建与工业型城市实施更新改造样板,促进数字转型、吸引人才聚集,推动产业发展,创新唐山做法、突出唐山特色、展示唐山样板。到2027年,深化“五个创新”实践,保障城市更新“十项行动”实施,全面探索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健全常态体检、全域摸排、统筹谋划、运营前置、片区实施、连片推动、投建营一体化的城市更新模式;通过多元主体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激发城市活力、消费潜力、文化魅力,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经济;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片区、典型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可持续实践经验,不断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推动“十项行动”,建设典型示范项目 (一)老旧街区焕新行动。聚焦老旧生活街区、十五分钟生活圈,通过微改造、功能升级和文化赋能,统筹实施街区级公共设施建设,消除街区安全隐患,优化居住环境,重现街区烟火气,提高居民幸福感。推进老旧商圈和低效商业设施更新,推动消费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促进周边区域联动与资源共享,提升功能业态,重塑街区活力,增强商业街区消费承载力。推动老旧火车站与周边老旧街区统筹实施更新改造。重点对长宁道街区和丰源道街区进行空间整治、立面升级、业态提升,全面焕发街区形象与空间活力。 (二)高品质生活营造行动。统筹“生态修复、功能植入、文化传承”,通过闲置资源活化、滨水空间重构及智慧化管理,实现“宜居、宜游、宜业”目标。完善由快速干线、集散道路与绿色慢行网络组成的多层级城市交通体系,完善智慧停车设施。以腾退土地、闲置用地及低效产业空间为载体,通过复合化开发与功能性改造,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扩容提质。因地制宜开展“微更新”,系统利用闲置地建设停车场、街角公园、滨水公园及健身设施,有效织补城市功能短板。强化低效空间复合利用,支持植入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功能,推动场景创新与空间共享,打造贴近群众的全民健身场地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以陡河、青龙河、惠丰湖等水体为核心,融入工业元素和海绵城市理念,构建水系两岸连续亲水景观带,重点实施陡河带状公园、光明公园、长宁道带状公园、拾光公园、美玉公园、唐河公园、惠丰湖公园更新改造。 (三)生态修复治理行动。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推进环城水系综合治理、河道达标治理,城市湿地保护修复,开展矿山修复、采沉区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公园绿地、老旧小区、道路广场等地块实施海绵化改造。重点实施龙王庙河、李各庄河流域排水设施综合整治,通过降水、清淤、堵漏、修复及淤泥处置等措施,解决排水不畅和雨污混排等问题,提升行洪功能和水环境质量。 (四)历史文脉赓续行动。构建并活化展现工业城市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全面调查摸清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文化遗产资源底数,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的保护前置机制。采用“绣花”功夫进行微改造,保留城市记忆,植入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商业服务等现代功能,重点开展培仁、启新水泥厂、开滦唐山矿3片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加强景观品质提升与空间改造,布局科创、民俗、美食、婚庆等多元业态,系统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重要地段风貌引导和管控。根据以居民为主的保护实施原则,完成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面积不低于11.93公顷。 (五)低效用地盘活行动。稳妥推进唐山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开展低效用地盘活更新和闲置土地再开发工作,挖潜城市边角地更新利用,有效拓展城市空间。聚焦陶瓷、唐钢等老旧厂区,通过保护更新,植入居住、商业、文旅休闲和体验等复合功能,将“工业锈带”转化为赋能城市发展的“文化秀带”和“经济秀带”;重点实施缸窑片区、老罐头厂、长宁道花卉市场、河头老街等低效地块改造,完成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100公顷。 (六)完整社区创建行动。聚焦老旧小区设施老化、安全设施不足等问题,全力消除安全隐患;补齐“一老一小”设施短板,强化老旧小区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化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推进完整社区建设,统筹整合社区的各类资源要素,开展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有机补足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设施和公共活动场地;坚持“微利可持续”导向,优化商业模式与运营策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提升。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区基层治理,将党建引领与智慧社区融合,打造社区治理新格局。重点推进路北区美玉楼、高新区东方花苑、龙源新居等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升级,实施长宁、龙泽、光明、乔屯等片区14个老旧小区完整社区建设。 (七)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行动。结合城市更新片区、重大项目,统筹谋划布局,采用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的方式分类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序实施改造需求强烈、城市资金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完善交通、公服、市政等设施,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和治理效能,着力打造集居住、教育、商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社区。重点推进周官屯、丁家屯、宋学新庄、吴家庄等城中村改造,强化城中村基础设施配套,实现城市功能与居民生活品质的双重提升。 (八)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开展供热、燃气、排水地下管网专项体检,摸清老旧管网改造底数,推动地下管网“一张图”全覆盖,实施雨污、燃气、热力等地下管网改造,积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供水设施改造提标,实施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运营;加快建立“厂网一体”的污水处理建设运维机制,打造污水全覆盖样板区,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构建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城市内涝防治标准不低于50年一遇。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医疗应急服务体系,增加生态屏障、疏散通道、预留弹性空间。 (九)既有建筑改造行动。开展房屋安全普查检测,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整治,动态消除城镇房屋外墙安全隐患。分类分批对存在抗震安全隐患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城镇房屋进行抗震加固,提升建筑整体安全韧性。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维护和使用,“一屋一策”提出改造方案。加强建筑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开展老旧厂房、闲置建筑等空间改造、功能提升与复合利用,打造创新创业创意多元活力空间。同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与室内环境品质。重点推进龙泽片区市场环境品质提升、唐山陶瓷厂旧址改造,增加消费功能;对高校周边环境进行改善,建立集居住、学习、社交于一体的青年人才社区。 (十)钢结构“好房子”产业带动行动。在改善性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城市更新中旧住房重建、农房5个领域开展钢结构“好房子”试点建设,打造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科普示范基地,构建集模块化设计、智慧化运维于一体的科技展示体验中心,形成覆盖多类型建筑的钢结构“好房子”示范矩阵和产业集群。重点实施光明片区钢结构“好房子”、缸窑片区钢结构保障性住房等试点项目,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三、全面深化“五个创新”,筑牢更新保障体系‌ (一)工作机制创新。细化城市更新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能,在城市更新专班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组,具体承担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加快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撬动作用,扩大有效投资,保证城市更新行动重点任务的成效。 (二)政策体系创新。建立健全城市更新“1+N+X”(更新办法+配套政策+标准指南)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明确更新目标、权责分工和实施路径,为全市更新工作提供政策依据;针对项目储备和生成、资金安排和筹措、用地保障和审批等关键环节,破解资源整合难题,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编制城市体检、项目谋划、单元实施指引等技术规范,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提供系列操作指南,确保更新工作科学有序。 (三)投融资模式创新。建立“政府引导、金融赋能、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模式。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强化信贷支持,确保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推动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公司信用类债券等。 (四)资源配置创新。实施土地、资本、技术等多元要素合理配置;推进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搭建物业管理平台,实现“市、县、街”三级物业管理线上联动;推动规划师、设计师、建筑师团队深入社区开展实地调研,基于现状精准制定规划设计实施方案。 (五)审批流程创新。采取打包审批、联合审批、联合验收等方式简化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审批环节,针对更新单元中的新建工业项目和重点项目、特殊项目分类制定简化审批流程方案,逐步推进城市更新审批事项同级化。 四、强化组织实施带动,持续推动更新行动 构建“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分级落实”的工作模式,地方政府要扛起城市更新责任,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城市体检,认真梳理群众诉求,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做策划落项目,强化资金保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妥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调度;有关市直部门要立足本职,从政策制定、手续审批、长效运营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在城市体检、项目生成、规划设计、投资融资、手续审批、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创新做法,推动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