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资料分析,1月4日下午到夜间,我市受弱冷空气影响,地面风力较大,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的减弱、扩散和稀释,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经专家会商,并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于1月4日18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
随着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重污染天气Ⅲ级交通管控措施相应解除。
也就是说,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7时至19时不再禁止重型(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不再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