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编办批复同意,市中院专设的环境资源审判庭经过筹办组建,已具备开展工作的条件,并于6月1日正式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
据市中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该院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承担环境和资源两类案件的审判任务。它跨越刑事、民事和行政3大诉讼门类,故此将采用“三审合一”、集中审判的模式,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其主要职责为受理全市复杂、疑难、影响较大的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环境资源案件一审法院的上诉案件;审理省高级法院发还的环境资源案件;负责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确保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的贯彻执行。
该发言人介绍说,近年来全市法院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审判力度,积极探索环境资源专门机构的建设。现今古冶法院已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路北、路南、高新区、滦县、滦南法院均设置了专门合议庭。全市法院依法审判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环境资源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2013年到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理涉及环境保护类案件441起,判处196人。
该发言人最后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唐山法院还处在初步阶段,接下来全市法院系统会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一是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判机制的构建与实践上不断追求,二是在环境资源保护联席机制形成上努力创新,三是在进一步提高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上强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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