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不成是否要付房屋中介费?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当前,城市二手房交易市场交易量较大,买卖双方由于各种原因,多会委托房屋中介机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这就涉及到中介费的问题。如果没有达成房产交易,是否要支付中介费?河北彬礼律师事务所才斌律师对此进行了解答。
才斌律师说,首先,要了解房产中介合同的法律性质及特征。房产中介合同从性质上讲属于我国《合同法》中的居间合同,即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就是中介公司,委托人就是买卖双方或单方。房屋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居间人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2.居间人只是房屋买卖双方的介绍人,自己一般不介入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不是代理人,又非当事人和保证人;
3.居间人行为本身不一定导致发生法律后果;
4.居间合同是有偿行为。
关于房屋中介费用是否缴纳的问题,才斌律师说应分几种情况来看:
(一)房屋交易不成,仍然要付房屋中介费的情况。委托人与中介公司所签订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只要签订本合同同时实际对交易房屋进行了登记、广告、现场看房等行为的,视为承认中介方在双方交易中提供了居间服务,即使未能交易房产,中介公司仍有权利要求收取中介费。其中,常见的就是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一套房子后,买方向卖方支付了定金,这表示双方意见认可了这次交易,也表明中介公司为双方提供了居间服务。即使最终由于卖方或买方的原因拒绝交易此房产,那么中介费仍依法应由违约的一方支付。
(二)买卖双方不成交,不用付中介费的情况。1.签订的中介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支付中介费的条件是房屋办理完产权过户,即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前无需付费。 2.中介合同注明补充条款,约定某种情况下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中介公司在补充条款中承诺不收取中介费,那么遇到约定情况不成交,中介公司不收取中介费。 3.中介公司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诱导或强制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或接受没必要的服务的,委托人无需支付中介费。4.中介公司变相地重复收费的。
总的来说,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是有一定条件的,由于双方约定的不同和交易不成等原因的多样性,交易不成功要不要收取中介费要按不同的情况来定。所以,建议最好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免吃亏上当。
记者 季男 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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