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环保局以中共滦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为引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常规工作规范化,重点工作有创新,亮点工作有突破”的总体要求,抓好改善大气、水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农村环境整治以及建设项目准入等环节,进一步提升全县环境质量管理水平,为全面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开展“蓝天行动”。按照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启动统一安排部署,加强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启动。利用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和在线监控平台全面分析污染物来源、污染物种类,分析变化原因,实行精准治污、精准打击,保障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空气质量在全市位次前移。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碧水行动”。认真落实全省“四级河长制”,重点抓好滦河、沙河、管河、龙湾河(滦县段)等重点流域的生态综合治理。今年对4条河流制定水体达标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沿岸各镇65个傍水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畜禽养殖和排污口,严禁新上畜禽养殖等涉水项目。
三、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开展“雷霆行动”。继续开展“利剑斩污”“零点行动”“环保执法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与公安、电力、工信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机制,从严惩处违规违法行为。
四、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净土行动”。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权责清晰、执法严明、追责有力的监管体系。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危险废物治理、涉重金属企业清理整顿、等专项整治。
五、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开展“全民行动”。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布各类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加大受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落实力度;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
六、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管。全面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清零行动,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节水高效现代农业,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上马。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批先建”和“久拖不验”项目,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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