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高速路应急车道
高速交警一次处罚120余辆车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近日,高速交警丰南大队民警在赶往一起交通事故现场途中,发现120余辆车辆存在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停车的行为,遂逐一取证,全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据介绍,4月10日8时许,高速交警丰南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唐津高速13公里天津方向有3辆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无人员伤亡。该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民警驾驶警车行驶至唐津高速10公里处时,发现前方车辆排起了长队,多辆小型汽车不按规定在行车道依次排队行驶,而是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停车,严重阻碍了后续清障救援车辆的行进速度,造成更长时间、更长距离的拥堵。
见此情况,现场民警迅速勘查现场,疏导车辆,并对占用应急车道的120余辆违法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固定证据后,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120余辆车辆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停车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6分。
高速交警部门提示,应急车道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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