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一)
在实施唐山市“七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对于应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该规划作出了如下规定:
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探索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公益基金,建立普法社会化运作平台,推动普法项目化管理。强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力量以资金、技术、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建立政府购买普法产品机制。
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普法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法治创建指标和法治创建成效评估体系,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围绕“十三五”规划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部署,结合重大任务、重要节点、重要事件,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法治月”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九进”,即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法守法示范家庭、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活动,推动多领域法治创建。开展法治创建评查活动,加强指导宣传,激发创建热情,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
(陆永来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