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关于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10月20 日),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22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迁安市金润物流有限公司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杨店子镇官寨村西南 (4)建设规模:厂区主要建筑为原料库、二破车间、球磨筛分车间、办公室、尾矿砂库、沉淀池等生产及辅助建筑,总建筑面积2680m2,厂区设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球磨机、高频筛等生产设备,年处理铁矿石15万吨,年产铁精粉5万吨。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厂区废气为破碎和转运产生的粉尘、原料、铁精粉和尾矿砂堆存产生的扬尘。厂区矿石堆场、铁精粉堆场、粗砂、细砂堆场均入库存放,定期洒水措施抑尘,生产过程中破碎工序均在封闭车间进行,矿石转运皮带廊道封闭。初破、二破工序均设有布袋除尘设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低于10mg/m3,去除效率为80%,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新建企业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 mg/m3,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厂区生产过程中球磨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水,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盥洗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皮带输送机、球磨机、高频筛、泵类等设备运行噪声。厂区产噪设备均置于车间,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通过监测得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48.1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限值要求。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官寨村,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所测数据,其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6.2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44.2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厂区碎石产生量为5万t/a,粗砂产量3万t/a,细砂产量为2万t/a。碎石暂存与碎石堆棚,尾矿砂临时暂存于厂区尾矿砂堆场。碎石和粗砂做为混凝土生产原料外售给迁安市金奥混凝土有限公司,细砂用于厂区周边沙地改良。厂区职工人数为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kg/d·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验收结论 迁安市金润物流有限公司基本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已采取的环保设施能够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迁安市金润物流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玉刚 联系电话:1380315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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