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6日至2017年2月6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派格玻璃有限公司高性能复合防火玻璃生产迁建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迁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 1617 号 (4)建设规模:项目生产区与办公区的功能分区明确,办公用房位于厂区的北侧,库房位于厂区的东北侧,车间位于厂区南侧;项目出入方便,平面布局合理。项目租用迁安市振风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车间,租用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414m2,主要建设主要包括车间、库房、办公用房等。年生产防火 玻璃 300000m2/a。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①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为员工盥洗废水,排放量为 295.68m3/a,生活废水水产生量量小、水质简单,直接泼洒厂区抑尘。 ②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产生在玻璃的清洗和磨边处,废水产生量 8m3/a,废水中只含很少量的无机杂质和SS,经循环水箱循环后继续使用,生产废水1个月排放一次,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2)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产生在玻璃磨边工序。在成品玻璃前利用磨边机对玻璃进行磨边,利用磨边机自带的喷淋管进行水喷淋,粉尘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磨边机、分片台、切割机、空气干燥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声级约 85~90dB(A)。 各产噪设备均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墙体隔声,空压机并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玻璃釜排气管道设消音器2台,并将降压排气孔设于循环冷却水池页面下,最大限度降低玻璃釜降压排气过程中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碎玻璃、生活垃圾。 ①碎玻璃 碎玻璃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玻璃,碎玻璃可做生产玻璃的原料回产生量 0.6 万 m2/a。 ②生活垃圾:人员生活和办公时产生办公垃圾,产生量 1.848t/a 交给环卫部门处置。 ③生产废水主要产生在玻璃的清洗和磨边处,废水中只含少量的无机杂质和SS,经设备自带循环水箱循环后继续使用。设备循环水箱内会产生少量的玻璃沉渣,定期收集后统一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三、验收结论 河北派格玻璃有限公司基本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已采取的环保设施能够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河北派格玻璃有限公司高性能复合防火玻璃生产迁建项目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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