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冀环办发(2007)6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冀环办字函(2017)72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滦南县鑫丰纸箱厂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17年10月;《滦南县鑫丰纸箱厂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南县分局,2017年11月9日。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30日至2018年5月29日。
一、项目建设情况
该项目位于滦南县于滦南县胡各庄小圈村,项目总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12.2%。该项目设计年利用50万平方米纸板制成纸箱,占地面积为1280.41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及警卫室等,购置打包机、装订机、扪开机、半自动模切压痕机、分纸机、切纸机、水墨印刷开槽机等设备。2017年10月由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编制了《滦南县鑫丰纸箱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1月9日取得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南县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为: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水墨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烧总烃计)。本项目只有少部分纸箱需要进行印刷,且项目使用环保水性油墨,水墨印刷开槽机位于车间内,车间设置通风口,经车间排出到达厂界外的浓度要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表2中其他企业标准:非甲烷总烃边界外浓度限值2.0mg/m3及表3中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非甲烷总烃4.0mg/m3的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印刷机清洗用水及水性油墨使用过程中稀释用水。印刷机清洗废水用塑料桶收集后,用于对水性油墨的稀释;稀释水墨用水,直接进入产品,不外排。本项目不设宿舍、食堂及洗浴设施,厕所为防渗旱厕。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日常饮用、盥洗用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水墨印刷开槽机、半自动压痕机、扪切机、装订机及打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车间采用钢结构,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外1m 处噪声贡献值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纸板开槽、切角过程产生的废纸板及职工生活垃圾。项目纸板在开槽、切角过程会产生废纸板,分类收集后由废品回收站回收。水性油墨使用后的废包装桶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
三、验收监测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河北欣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日至3月3日对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
1、检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现场监测期间,滦南县鑫丰纸箱厂项目运行负荷达到95%,满足运行负荷大于75%的要求,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
2、噪声
监测期间,东、西、北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55.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56.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3、废气
经检测,厂界无组织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92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标准;车间门口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55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标准。
4、总量控制
对照环评和批复可知,该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论
1、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
验收组成员签字:
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之后,可上报环保部门。
3、加强管理,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滦南县鑫丰纸箱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张厂长 联系电话:18617503518
联系人:艾 静 联系电话:13930577807
邮箱地址:13930577807@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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