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春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春旭科技 发表于:2018-5-15 06:3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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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冀环办发(2007)6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冀环办字函(2017)72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唐山春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表》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09年6月;《唐山春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南县分局,2018年5月15日。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6月14日。
一、项目建设情况、
公司项目位于滦南县胡各庄镇胡各庄村,于2013年9月开始建设,于2014年8月抽入试生产,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生产规模为年生产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50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车床、铣床、刨床、钻床、电焊机、切割机、电动砂轮机等。原辅材料主要依托市场购买,主要原辅材料为钢材、外购件、乙炔、氧气、焊条。
。2009年6月由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唐山春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6月22日取得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南县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为:
    1、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严格落实了环保要求,确保了废气达标排放。
2 、噪声:将产噪所有设备置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所有生产设施基础加装减震垫,并采用隔振基础,选用弹簧隔振器基础同时并联阻尼元件,采用橡胶缓冲垫等措施减震。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金属切屑,以及焊接过程产生的废焊条,产生量少,外售废品回收站;职工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交环保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用耐腐蚀容器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该项目废气、噪声委托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达到82%,满足运行负荷大于75%的要求。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为:颗粒物:0.49mg/m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为:昼间53.0-57.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
1、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
验收组成员签字:,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之后,可上报环保部门。
3、加强管理,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唐山春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郝厂长  联系电话:13785514226   
       联系人:艾 静   联系电话:13930577807   
邮箱地址:chunxukej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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