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大幅提高唐山市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自2020年1月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733元,比2018年增长10%;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5736元,比2018年增长18.9%,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始终远高于扶贫标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两不愁”问题,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目前,唐山市为5.2万户7.5万名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近年来,唐山市11次将低保提标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实事工程或年度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此次城市低保提标是自1996年唐山市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的第20次提标,农村低保提标是自2004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的第13次提标。此次提标完成后,唐山市低保标准将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