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这意味着,有些“房贷族”需要重签贷款合同。
近日,建行、工行、中行、农行、交行、邮储等多家银行发布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贷款应该如何改?选哪种定价方式更合适?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哪些贷款需要转换?
你的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三要素:
1、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
2、参考的是贷款基准利率定价;
3、贷款本来是浮动利率定价的。
哪些贷款暂时不需要转换?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
3、政策类贷款,如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
什么时间完成转换?
转换时间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部分银行将从3月底或4月上旬开始转换,还有些银行尚未确定转换启动时间,后续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客户。
转换规则
经银行与客户协商一致实施定价基准转换的,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贷款期限确定,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加点数值及利率水平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上一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参照个人住房贷款规则进行定价基准转换;其中,存在分次提款、循环情形的,对尚未提款的部分,转换后的当期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转换前利率。
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去哪里申请转换?
各家银行情况不一,部分银行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或短信银行或网点智能进行办理。
Q:
我的房贷是10年期的,现在的利率是基准利率打7折,转换为LPR以后,还跟原来一样吗?是在LPR的基础上打7折吗?
A:基准利率和LPR两种定价方式的浮动方式不同。基准利率定价方式下,一般按比例浮动,比如基准利率上浮10%、下浮15%等;LPR定价方式下,按照加减点数来浮动,比如LPR加40个基点、减30个基点等。
A:
具体到这笔贷款,转换前,10年期参照的贷款基准利率是4.9%,打7折后的实际执行利率是3.43%,按照人民银行公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因此转换后的贷款实际执行利率依然为3.43%,但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转换后10年期贷款参照2019年12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您的贷款的定价方式转换为在5年期以上LPR的基础上减137个基点(4.8%-3.43%=1.37%,一个基点为0.01%),加点数值为-137,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Q:
哪种利率定价方式更划算?
A:
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表示,回答这个问题很复杂,主要取决于几个因素,如果你的房贷剩余期限足够长,选择了LPR加点定价模式,未来央行持续引导5年期LPR下行,可以享受利率下行周期的红利。
假设以300万房贷总额,20年等额本息,现行是1.1倍上浮,那么利率为5.39%(5年LPR+59基点),目前每月还本付息20450元。如果未来利率下行,2022年下降50个基点到4.3%,那么实际利率是4.89%(5年期LPR+59基点),每月还款大约19650,下降了800元,一年可节省9600元。
相反,一旦经济进入加息周期,不排除LPR可能会走高,不过也业内人士指出,即使长时间维度内LPR出现了上行,增加的月供对于借款人的生活影响不大。
不过总体而言,选择LPR还是相较固定利率来说更为划算的。
壹- 案例时间 -
侯先生5年前在广州买了一套房,并幸运地赶上了房贷利率打折,即基准利率4.9%打8折,只有3.92%。
侯先生的贷款合同需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和银行重新约定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约定的内容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央行要求,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所以侯先生之前享受3.92%的房贷利率水平,在2020年切换时依然维持3.92%,只是“基准换LPR、折扣换差值”。
那具体加点多少呢?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侯先生和银行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88%(3.92%-4.8%=-0.88%)。也就是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3.92%(4.8%-0.88%)。
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88%),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贰- 案例时间 -
李小姐是在2018年刚买上房,按首套房贷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10%,为5.39%。
李小姐的贷款合同需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和银行重新约定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约定的内容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与大多数这两年买房的年轻人一样,李小姐买房时已经处于楼市调控期了,基准利率大多都是上浮。她的房贷利率是基准上浮10%。
按照上述同样的计算方法,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李小姐和银行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5.39%-4.8%=0.59%)。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
而未来不论LPR怎么变动,李小姐的实际住房利率为LPR+0.59%。
叁- 案例时间 -
周女士是在2019年10月购房,并与银行签订了挂钩LPR的按揭贷款合同。
周女士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不需要修改。因为央行此次要求修改合同的是签订浮动贷款合同的购房用户,而自2019年10月8日央行要求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均需与LPR挂钩,所以不少银行对于按揭贷款合同已经进行调整。
周女士的加点数值,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不同银行、不同客户的加点数值有所不同。
肆- 案例时间 -
王先生是20年前买了一套房,目前按揭贷款的还款时间仅剩不到一年。
王先生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也不需要修改。对于还款时间仅剩不到一年的按揭贷款用户来说,央行规定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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