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医疗保障局针对异地就医焦点问题进行政策解答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6-7 12:59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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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近日,市医疗保障局针对市民关心的异地就医焦点问题,逐一进行了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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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从唐山退休后,在北京长期居住,可以异地就医在北京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吗?

回答: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从2016年起,全国开始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覆盖四类人群。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另外,为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这两类人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除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外,为方便参保人,各省、自治区也制定了本省区内部各地区之间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问题二:异地就医手续怎么办理?

回答:一是办理备案,可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首次办理转院备案手续的,需持社会保障卡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卡鉴权和出省检测,本人办理的需持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办理人身份证和就医人身份证、社保卡。

二是持卡就医,完成备案手续后,就医人携带社保卡就可以在北京等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问题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异地医院门诊看病的费用能否直接结算?

回答: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经在全国普遍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尚未在全国开展。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探索推进此项工作。长三角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已于2018年9月启动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京津冀地区和西南地区分别于2019年6月和12月启动了相关试点工作。

问题四: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时,需要指定到具体的某几家医院就医吗?

回答:参保人备案时不需要指定具体的医院,只需要指定就医的地市,就可以在该地所有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此外,对于要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只需要直接备案到这些省份,在所有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直接结算。全国各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以在国家医保局网站(www.nhsa.gov.cn)查询。

问题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异地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医疗费怎么报销?

回答:住院费用在直接结算时参照医院当地的医保目录来看什么能报销、什么不能报销,按照唐山的具体报销政策来计算报销比例。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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