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2019年度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涉及企业299家。
为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工作,加快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今年3月份以来,该局积极按照省厅要求对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企业生态环境信用初评工作。
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工作,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有力举措,也是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体系的实际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本着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分类管理和联合惩戒的原则,严格按照《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初次评价标准》所罗列内容,对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环境监测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大气、水污染物管控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等12个方面37项指标,全面、客观、准确予以评价。
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及时组织各分局专业力量系统学习相关规定,深入掌握国家和我省有关社会信用管理的要求。同时,加强与参评重点排污单位的沟通,协助企业分析信用初评及今后动态管理工作所需材料要求,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帮扶指导企业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建档立制等工作。
据悉,该局将继续做好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省统一要求开展动态评价和2020年度新增重点排污单位信用初评,并按照动态评价对“黑名单”企业进行公示,并推送至“信用唐山”网站,让环保失信者寸步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