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选拔十名优秀年轻
副科级干部人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乡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发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10名优秀年轻副科级干部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唐山市组织部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市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遵循领导班子建设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坚持拓宽选人视野与加强跟踪管理相贯通,坚持打破隐形台阶与注重墩苗历练相结合,坚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识别考察干部和选人用人相结合,坚持用好年轻干部与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当下有活力、发展有潜力、未来有竞争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北方水城、美丽迁安”,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人才支撑。
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干部人选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选拔的资格条件
除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较高;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无私奉献、敢于担当、表现突出;
4、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干部)应具有迁安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且在编在岗;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三年以上,或任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下同);年龄要求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事业编制干部应具有迁安市事业编制干部身份且在编在岗(含教育、卫生系统机关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其他人员),同时需取得事业编制身份4年以上;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委监委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使用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1月31日,在迁安党建网(www.qadj.gov.cn)发布公告,同时向各单位下发书面通知进行宣传发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填写《迁安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干部人选报名登记表》(可在迁安党建网下载),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7张。报名地点:迁安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行政办公中心13楼1332室)。报名时间:2月4日-2月6日。报名咨询电话:0315-7639622。
报名结束后,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着重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身份、奖惩等情况,并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局等有关部门意见。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编制干部两个序列分别在迁安党建网上予以公布。
按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编制干部两个序列分别统计,如报名人数与选拔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0:1,则按照10:1的比例相应减少选拔人数。调整情况另行公告。
(三)笔试
1、笔试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治基础理论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编制干部两个序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与选拔人选的比例为5: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编制干部两个序列分别在迁安党建网上予以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治立场、应变能力、答辩质量、精神气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分别按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编制干部两个序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评考察对象,参加测评考察人员与选拔人选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测评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和测评考察对象名单,按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编制干部两个序列分别在迁安党建网上予以公布。
(五)测评考察
测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评考察综合素质,重点测评考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考察期间遇有影响提拔使用的,取消资格,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再进行测评考察。
测评考察结束后,由市委“五人小组”根据测评考察情况酝酿提出10名拟提拔使用人选,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5名、事业编制干部序列5名。在此基础上,由市委组织部根据领导岗位空缺情况和拟提拔使用人选情况提出任职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为扩大市委选人用人视野,用足用好公开选拔成果,对参加测评考察但未被提拔使用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纳入优秀中青年干部库。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报名,促进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2、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本公告和未尽事宜由迁安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干部人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5-7639622。
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31日 来源:迁安党建网 迁安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