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截至4月2日,6个市委巡察组全部完成对18家单位党组织的进驻,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全面展开。
经市委批准,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研究室、市网信办、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档案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建设总公司、京秦高速公路迁西支线事务中心、国际旅游岛13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汉沽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芦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5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古江有关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并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做好本轮巡察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各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联系手机、专门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联系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