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轧钢棒线材及带钢加热炉烟气脱硝工程EPC总承包(招标编号:2140STC11503)招标公告,共四条生产线需要同步配套建设SCR脱硝工程,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轧钢棒线材及带钢加热炉烟气脱硝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9】430号、冀发改函【20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河钢集团“十三五”规划,唐银公司拟通过退城搬迁的方式,拟在唐山市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内建设唐银退城搬迁项目,建设成“绿色化”、“智能化”、“品牌化”的新一代流程钢厂。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制造园区内。
2.2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包括1条热轧带钢生产线(配套建设2座空煤气双蓄热步进加热炉),1条高速棒材生产线(配套建1座空煤气双蓄热步进加热炉),2条高线生产线(配套建1座空煤气双蓄热步进加热炉),根据国家省市环保要求,同步配套建设SCR脱硝工程 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以内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设计,设备与材料供应,建筑安装施工(包括预制管桩桩芯混凝土灌注及桩芯钢筋制作、安装),设备安装,设备系统调试、试车及相关技术服务,满足本系统生产所必须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按发包人通知开工时间进场,自发包人通知开工之日起,100个日历日完成竣工试验(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以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为准,在完成竣工试验后与轧钢棒线材及带钢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竣工后试验(热负荷试车)。本合同工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开具《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止,自发包人开具《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为竣工验收合格日。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必须完成所有资料的编制和审查,其中含地基处理等招标人与中标人配合时间20天(双方穿插施工)。
来源:全国能源信息平台、今日头条、北极星大气网、曹妃甸城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