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Ⅲ)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1-8-9 17:1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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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全市实际,从8月3日起,“唐山应急管理”官方新媒体推出《意见解读》专栏,权威解析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今日推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措施

       (一)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依法进行审批或者验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督促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把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
       (二)全面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应急管理部门督导有关部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推进规上及高危行业企业“双控”信息化平台建设,组织企业完善排查监控、自动预警、督办追责、绩效评估等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全面提高风险管控覆盖率、隐患治理完成率、整改复查合格率,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实现企业安全风险可视化、作业追踪动态化、隐患排查移动化、安全预警实时化、数据分析智能化、安全管理本质化。
       (三)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危及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要依法实施停止作业、查封、扣押、通知断电等强制措施,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有关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地址,及时受理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及安全生产的报告或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处理。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应急管理部门检查评估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巩固整治成果。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持续加大交通运输、建筑市政、特种设备、渔业农机(船舶)、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废物、城市安全、消防、旅游、燃气、水利、学校、卫健、工业园区管理、油气管道保护、高风险体育项目的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城市供水、供电、供热、排水防涝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台账和“一表三清单”(汇总表、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明确每项任务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承诺制建设。应急管理部门指导有关部门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深入开展承诺制建设,督促企事业单位公开承诺事项,抓好内部层层承诺,兑现安全承诺事项,不断提高企业自我安全管理水平。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立专门工作推进机构,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思路,持续抓深化、抓运行、抓提升;将标准化创建与行政许可、监察执法、诚信管理、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结合起来,落实激励约束措施,提高企业达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调度,将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全部企业达标率、达标企业规范运行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考核重要依据。
       (六)构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有关部门要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安委办〔2016〕27号)规定,做好本行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并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失信企业和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曝光,并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资源规划部门、证券、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及有关金融机构。应急管理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黑名单”“红名单”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发布制度,加强诚信系统管理和应用,完善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发布、移出、异议处理等制度,做好等级评定、动态管理、失信发布等环节的协调管理工作,逐步构建起高效有序、制约有力、环环相扣的诚信管理体系。
       (七)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并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国家制定并发布的淘汰工艺、设备目录之外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淘汰工艺、设备目录并发布。督导有关部门积极推广和选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对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工艺设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且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八)强化经济政策引导作用。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等政策,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及时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18〕84号),鼓励企业加大安全设备投资,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优惠目录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依法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九)加强安全生产基层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统筹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挥村(社区)“两委”工作职能,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按照“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要求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推进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按照“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标准同步建立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建立由县(市、区)到乡镇(街道)、村(居)网格单元的逐级管理模式,科学划分网格单元,明确各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网多格、一格多员、全员参与、责任到人、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模式。
       (十)加强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实现监管执法教育培训信息化;推广利用物联网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实现高危行业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消防远程监测预警现代化。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交通管理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实现应急管理指挥智能化;推进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战略,建设一批示范应用性强、实际使用效果好、技术水平先进的示范工程;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助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保障、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从静态孤立监管向动态连续防控的转变。
       (十一)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本系统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续保工作,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对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的考核评估,督促保险机构保质保量完成技术服务,帮助投保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双控”机制建设能力,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十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建成全覆盖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实现预案能用、管用、好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处置、防洪避险转移、消防灭火、防震避险、跨区域应急装备物资保障等各个领域类别的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综合防减救灾能力。强化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难,救援物资能够及时运达现场、保障急需。
来源:唐山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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