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国家要开展城市更新工作?
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城市更新是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城市更新行动”将作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拉动内需,促进消费,促进国内大循环,国内国外双循环的重要抓手。
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2. 第一批列入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城市有哪些?
答:国家第一批列入城市更新试点共21个试点城市(区),为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3.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开始时间?
答:11月5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
4.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2)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3)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5.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1)编制实施方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试点城市(区)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
(2)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城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切实落实试点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取得成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城市更新理念内涵,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督促和指导实施方案落实。住建部将组织专家跟踪指导,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
(3)总结推广经验。各试点城市(区)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向住建部报送试点工作情况。住建部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及时向全国推广试点经验。
6.为什么要出台《唐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
答:11月5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三轮完善方案、省住建厅三轮推荐、住建部三轮遴选,我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也是河北省第一个国家级城市体检、国家级城市更新双试点城市。《通知》要求“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目前国内二三线城市密集出台有关城市更新的相关政策,我市作为工业城市,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以城市体检带动城市更新,由城市更新带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完备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有必要出台城市更新的专门政策,为全市城市更新快速推进提供政策支撑。
7.《唐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是如何制定的?
答:我市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了城市更新政策研究工作,包括工作机制、计划体系建立、项目实施与支持政策、资金来源等方面。《实施办法》充分吸收北京、上海、南京、广州、重庆、成都、石家庄、保定出台的城市更新办法中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完善修改。在制定过程中,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财政局、发改委、资规局等22个市直部门、7个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收了曹妃甸发展集团、新城投集团、文旅集团的相关意见建议,确保政策落实落地,满足实施的可行性要求。《办法》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建议114条,不涉及修改《办法》内容。
8.我市《实施办法(暂行)》包括哪些章节?
答:《实施办法(暂行)》包括8章、45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三章规划编制、第四章单元评审、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六章资金筹措、第七章支持政策、第八章附则。
9.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先城市体检后城市更新,治理好“城市病”,加快补齐城市发展建设中的短板弱项,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创新城市发展模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增强城市永续发展动力。
10.我市城市更新的范围是哪里?
答:市中心城区(包括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丰南区、高新区城区)和曹妃甸区、丰润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适用该办法。其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城市更新工作可参照执行。
11.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机制是什么?
答:为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强化统筹,保障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唐山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政策措施,决策重大事项,协调重大问题,审批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推动工作落实;及时掌握全市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推动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督促检查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兼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市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及7个区主管领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更新日常工作的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12.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1)规划引领、设计先行。将城市更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实施;制定年度城市更新计划,高标准谋划城市更新,做到严控总量、分区统筹、增减平衡。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领、政策支持、资源配置作用;坚持高水平策划、市场化招商、专业化设计、企业化运营,公共利益优先,平衡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实现利益共享共赢。
(3)以人为本、公共优先。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通过城市更新,完善功能,补齐短板,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构建多元融合的“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群众享受更多城市发展红利。
(4)传承文化、保护生态。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城市肌理和特色风貌;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伐老树。坚持“留改拆建”并举,以保护更新、优化改造为主、拆除重建为辅的方式进行城市更新,强化城市生态修复,逐步提升城市魅力。
(5)区域统筹、持续更新。统筹风貌保护与民生改善、区域转型升级、建筑活化利用的关系,以片区为单元推动整体更新;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实现城市更新可持续化,增强城市永续发展动力。
(6)科技支撑、数字赋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提升智慧城市发展成果,构建城市建设、管理、运行、体检的智能化支撑;充分运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技术为城市管理赋能。
13.我市城市更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我市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活动,包括的内容: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加强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老旧街区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实施传统商圈改造提升,以及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情形。
14.我市城市更新的模式主要有哪些?
答:结合建筑“留改拆建”方式的不同,城市更新可单独或综合采取下列方式实施:
(1)保护更新。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对建筑进行维护修缮、环境整治,对建筑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环境进行更新完善,实施功能优化、业态提升,但不改变建筑整体风貌、主体结构和重要饰面材料,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活动。
(2)优化改造。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通过对建筑进行局部改建、功能置换、修缮翻新,或以整治改建建筑为主实施改建加建,可以有保护修缮建筑和少量拆除重建建筑,以及对建筑所在区域进行配套设施完善等建设活动,加大老旧小区宜居改造,促进建筑活化利用和人居环境改善提升。
(3)拆除重建。以拆除重建建筑为主,将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按照新的规划和用地条件重新建设。
15.我市城市更新项目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答:一是人民群众诉求和意见;二是城市体检报告发现的问题和短板;三是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四是城市更新“十四五”专项规划;五是城市更新单元更新需要;六是市政府或属地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16.我市城市更新的实施步骤是怎样的?
答:一是城市更新规划编制;二是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和评估;三是确定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四是组织项目实施。
17.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是谁?
答:城市更新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有关区政府(管委会)。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按有关规定确定,可包括市级或区级国有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等。实施主体应具备信誉等级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融资能力较强、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等优势。
18.我市城市更新规划如何编制?
答: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城市体检结果,组织编制《唐山市城市更新“十四五”专项规划》,按规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将《唐山市城市更新“十四五”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做好空间规划保障工作。
19.我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如何编制和评估?
答:责任主体组织编制城市更新单元实施方案,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市有关部门对城市更新单元实施方案进行评估论证,责任主体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城市更新单元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20.我市城市更新项目如何实施?
答:更新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由责任主体统筹开展。零星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有更新意愿的,可以由物业权利人在责任主体的统筹组织下,通过直接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实施主体。由物业权利人实施更新的,可以采取与市场主体合作方式。
责任主体将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可结合城市规划、产业规划,综合产业功能、区域配套、公共服务等因素,将项目功能、建设计划、运营管理、物业持有和年限、节能环保等要求,纳入与实施主体签订的履约协议书进行监督管理。
责任主体按照市政府对城市更新单元实施方案的审批意见,结合实施主体,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区政府(管委会)备案的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制定全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建立年度计划动态管理机制,纳入年度计划的城市更新项目,进入城市更新项目库,实施动态监督管理,享受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重大建设项目按市政府相关办法履行审批程序。城市更新项目成熟一个报批一个。项目确需调整的,按照原程序重新审批。
对拟拆除的建筑,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评估论证,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21.我市城市更新项目资金如何筹措?
答:市城市更新资金六种筹集渠道,具体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的城市更新资金,金融机构融资资金,参与城市更新的市场主体投入资金,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自筹资金,城市更新专项基金,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22.我市《实施办法(暂行)》中包含哪些支持政策?
答:借鉴北京、南京、重庆、石家庄、保定、深圳、成都等地的先进做法和理念,《实施办法》提出对列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项目,在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征收安置、行政审批、税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23.城市更新和城市体检是什么关系?
答:城市体检以体检指标体系为核心,基于目标、问题、结果三个导向,结合数据采集的可操作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缺失、交通拥堵、城市安全等城市病,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的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城市更新是要通过城市体检,在前端进行监测、评价、动态感知的基础上,针对城市建设发展中的问题,围绕城市发展目标,依托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赋能,最后推动城市更新。
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相辅相成,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路径是开展城市体检,通过城市体检推动城市更新。
24.我市城市体检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城市体检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城市自体检、居民满意度调查、第三方体检三个方面的规定动作。
(1)城市自体检。由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以住建部、省住建厅城市体检指标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选取部分特色指标,形成我市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并以市直部门掌握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对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测算分析,查找“城市病”,提出解决对策建议。
(2)居民满意度调查。由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将居民满意度调查数据录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平台,以便全面了解群众对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查找群众感受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
(3)第三方城市体检。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对我市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测算分析,综合评价样本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查找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