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NP1-1D及其辖区节能低碳示范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现将“冀东油田NP1-1D及其辖区节能低碳示范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冀东油田NP1-1D及其辖区节能低碳示范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渤海湾西北部海域,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开发区东侧。
建设内容:本工程对NP4-1D/NP4-2D进行密闭集输改造,改造完成后NP4-1D/NP4-2D产液由“轮船拉运”变更为“管线混输”。
改造方案主要为新建1条海底混输管道、2条10kV电缆,对NP4-2D地面进行适应性改造。海底混输管道从NP4-2D至已建输油管道(从NP403×1LP至NP3-2LP)T接点,总长约6km,其中穿越龙岛旅游区生态红线和老龙沟深槽航道采用定向钻施工,其它采用预挖沟敷设施工。10kV电缆从NP4-1D至龙岛拟建变电站,沿现有桥架敷设,长约1.5km/回,总长约3km。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大街
联系人:张宏强
电话:0315-8763692
邮箱:13931457072@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6号楼405室
联系人:汪伟
电话:18612512283
邮箱:27281336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公示网页附件,或从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2022年6月15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