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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南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8月31日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8月31日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董焕德为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广平为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阚永康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春伯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闫晓明为滦南县教育局局长; 
李新锋为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爱军为滦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玉宝为滦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宗顺滦南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汤瑞峰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健全滦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韩爱军滦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任命: 
宋志海为滦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常耐震为滦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宝仓滦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闫晓明滦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李志喜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崔   艳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禹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志琴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国仓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立威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进杰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娜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那晓丽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艾文波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倩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史增妹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雪梅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向月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秋莲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来源:滦南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