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NP1-1D及其辖区节能低碳示范区——NP4-1D/NP4-2D密闭集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现将“冀东油田NP1-1D及其辖区节能低碳示范区——NP4-1D/NP4-2D密闭集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冀东油田NP1-1D及其辖区节能低碳示范区——NP4-1D/NP4-2D密闭集输改造工程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渤海湾西北部海域,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开发区东侧。
建设内容:本工程对NP4-1D/NP4-2D进行密闭集输改造,改造完成后NP4-1D/NP4-2D产液由“轮船拉运”变更为“管线混输”。
改造方案主要为新建1条海底混输管道、2条10kV电缆,对NP4-2D地面进行适应性改造。海底混输管道从NP4-2D至已建输油管道(从NP403×1LP至NP3-2LP)T接点,总长约6km,其中穿越龙岛旅游区生态红线和老龙沟深槽航道采用定向钻施工,其它采用预挖沟敷设施工。10kV电缆从NP4-1D至龙岛拟建变电站,沿现有桥架敷设,长约1.5km/回,总长约3k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2OZ5HcKle0q46U73Tlttw 提取码: yups。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八)项。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公示网页附件,或以下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公示期限内请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依据及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大街
联系人:张宏强
电话:0315-8763692
邮箱:13931457072@163.com
(八)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6号楼405室
联系人:汪伟
电话:18612512283
邮箱:272813369@qq.co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2022年9月21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