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南堡1-29储气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作为冀东南堡1-29储气库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了本次公众参与工作。
在环评初期阶段,我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通过网络公示的形式公开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起的十个工作日通过网络、现场张贴公告、报纸等方式征求了公众意见;在将本报告书保送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前,我公司对公众意见进行了整理,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并按照要求对项目公参说明和环评报告书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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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32sl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