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级绿色工厂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绿色制造,根据我厅《关于公布2022年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冀工信节函〔2022〕664号)要求,部分申报2022年度省级绿色工厂未通过评审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重新提交了申报资料。经专家再次评审,达到省级绿色工厂标准要求,拟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至28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1-87800807 传 真:0311-87801583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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