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全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依据冀社险函〔2021〕172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年认证一次(一年12个月为一个周期,认证期限不超过一个周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2023年1月1日开展2023年度唐山市全险种职工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还未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尽快使用河北人社APP或易人社APP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未按要求进行2023年度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将影响各级社保待遇发放。
认证使用河北人社APP、易人社APP进行自助认证,特殊原因无法认证的,可使用易人社APP进行静态认证,因面部变化大导致无法认证成功,可到各社会保障卡制卡银行将社会保障卡上留存照片更换为最新照片,更换后一周可再次进行认证。以上均无法实现的可联系原单位登记相关信息或直接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