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冀工信企业函〔2022〕611号)规定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程序组织完成了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审核工作,现将通过评价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石家庄屯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329家企业为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认定的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企业有效期满当年需重新自评并申报评价,未申报或评价审核不合格的企业,自动取消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
三、请各市(雄安新区)局要认真总结、统筹谋划,摸底企业数量、合理设定目标,制定本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举措,加大培育工作力度,切实组织实施好2024年梯度培育工作,进一步扩大全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群体数量;对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要切实强化服务发展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利好政策落到实处;大力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引导服务机构围绕企业需求,高效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坚持主业,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力争培育出更多发展质量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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