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小学初中划片最新公示
公示:迁西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
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实验小学招生服务区为丰苑里(百合花园除外)、泰和里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因第四中学小学部学位紧张,丰苑里所属百合花园、滦水湾社区所属东湖湾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实验小学、第四中学小学部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
第二实验小学招生服务区为国兴里、秀峰里社区、沙河社区(所属水岸新城、融鑫园、华林园、国喜院、福运工贸)、沙岭子村、白堡店村的常住人口子女,滨河社区所属渔丰西街以北津源西街以南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第二实验小学和第六小学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
第三实验小学招生服务区为新立庄村和清泉里、水源里、山庄里(所属景忠街以南桃源街以北)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
第四小学招生服务区为台头村、城西峪村和丰泽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
第五小学招生服务区为民康里,山庄里社区所属中央悦府、德誉华苑和剑桥郡的常住人口子女,山庄里所属桃源街以南至风顺街以北及状元府的非照燕洲村的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第五小学和照燕洲小学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
第六小学招生服务区为滨河社区(所属渔丰西街以北津源西街以南除外)、沙河社区(所属金水家园、海德花园、三福豪庭、乐峰苑、金滦院、燕峰二院)、沙岭沟村的常住人口子女,滨河社区所属渔丰西街以北津源西街以南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第二实验小学和第六小学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
第四中学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为龙王庙村、郭沟村、滦水湾社区(所属盛泰家园、龙兴家园、碧桂园天玺湾)常住人口子女,丰苑里所属百合花园、滦水湾社区所属东湖湾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实验小学、第四中学小学部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
照燕洲小学服务区为照燕洲村的常住人口子女,山庄里所属桃源街以南至风顺街以北及状元府非照燕洲村的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第五小学和照燕洲小学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
三屯营小学服务区为三屯营城内八个村、至山庄村、牌楼沟村、新兴村、侯庄村、东贾庄子村,下峪小学、彭庄小学两所学校服务区内常住人口的3-6年级子女;
第三中学服务区为兴城镇、丰苑里(百合花园除外)、泰和里、民康里、山庄里、丰泽社区、清泉里、水源里、秀峰里、滨河社区、沙河社区(原滨河社区所属金水家园、海德花园、三福豪庭、乐峰苑、金滦院、燕峰二院及原国兴里所属水岸新城、融鑫园、华林园、国喜院、福运工贸)、国兴里社区(金桥首郡除外)的常住人口子女,丰苑里社区所属百合花园、滦水湾社区所属东湖湾、国兴里社区所属金桥首郡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第三中学和第四中学初中部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
第四中学初中部服务区为旧城乡、滦水湾社区(所属盛泰家园、龙兴家园、碧桂园天玺湾),丰苑里社区所属百合花园、滦水湾社区所属东湖湾、国兴里社区所属金桥首郡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第三中学和第四中学初中部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
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所属招生服务区初中、小学就读;
韩庄中学服务区为东荒峪镇、渔户寨乡常住人口子女;
县域内进城务工子女小学招生服务学校为照燕洲小学,初中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就读;
其它乡镇中学服务区为本乡镇常住人口子女。
县城9月1日前未交付使用小区适龄儿童、少年,一律待正式入住后在所属服务区学校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办理转学手续。
三、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服务片区的认定办法
合法有效的迁西县户籍和房产是认定招生入学服务区片学校的主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各学校招生要严格按以下批次分类验审,录取。
1.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符合“两统一”原则的。
2.第二批次:服务区内原始农村户口安排在所属服务区片内学校就读;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可以在原住址所属服务区片学校和临时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片学校任选其一就读,回迁后回原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片内学校就读,因班额等原因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3.第三批次: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所属招生服务区初中、小学就读。
4.第四批次:达不到“两统一”条件的,在招生服务区片所属学校尚余学位的前提下,先以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有合法房产作为确定区片内学校的首要依据。如果所余学位不足,则以购房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额满为止。其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其它学校就读。
5.第五批次: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城内房产认定就读学校的分以下几种情况:①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并和父母长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在片内学校招完前4批学生后仍有学位空额的情况下,以学生父母实际常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坐落位置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片内学校无空额,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其它学校就读。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但其父亲或母亲是家中独子,学生户籍不是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就读学校的认定可参照①办法执行。③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其父亲或母亲不是家中独子,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是自出生之日起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经入户调查确认确实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一起居住的,就读学校的认定可参照①办法执行。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口未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经入户调查确认确实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亲属关系,且其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落户在城内产权房处,就读学校的认定可参照①办法执行。
6.第六批次:对已购买多年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过户的二手房(必须提供相关银行转账凭证、购房以来现房主取暖费、燃气费、水费、电费等机打生活票据证明材料),经入户调查属实,在完成上述各类招生后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按招生范围入学。
四、特殊群体入学原则
1.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
3.困境儿童教育保障。落实民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理念,全力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4.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唐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政〔2024〕5号)规定,切实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工作,优先保障驻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官兵,以及长期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和有特殊贡献等军人子女入学。对情况特殊的现役军人子女要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必要帮助。要落实好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加强协调沟通,提前做好摸底调查,纳入统一划片方案,确保有需求儿童少年全部顺利入学。落实“凤凰英才”及“栗乡英才”政策,妥善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缩小教育优待政策对象范围。与县政府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及重点项目投资管理团队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工作,按照唐教基〔2018〕21号文件要求,携带迁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开具的证明到县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安排入学。
五、招生验证(存档)项目
(一)符合“两统一”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房产证(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正式票据、维修基金票据或暖气费票据);
5.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位的户籍与房产所在地相统一。
(二)服务区内原始农村户口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三)拆迁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拆迁协议;
5.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
6.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位的户籍与被拆迁房产所在地相统一。
(四)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公安部门开具的本服务片区居住证。
(五)父母(法定监护人)片内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房屋产权证书(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正式票据、维修基金票据或暖气费票据)。
(六)“凤凰英才计划”和“栗乡英才计划”引进人才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凤凰英才卡或栗乡英才卡。
(七)来迁投资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迁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开具的证明。
(八)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适龄儿童少年
1.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本;
2.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本不在同一户口本);
3.出生医学证明;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身份证;
5.房产证(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正式票据、维修基金票据或暖气费票据);
6.父母(法定监护人)为独生子女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独生子女证。
(九)已购买多年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过户的二手房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银行转账凭证;
5.购房以来现房主的取暖费、燃气费、水费、电费等机打生活票据证明材料。
(十)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有效证明材料。
(十一)父母再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再婚后对方户籍房产等入学条件,需另提供离婚协议及再婚结婚证。
六、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为方便家长了解我县小学、初中招生政策,现将我县城区各小学初中招生咨询电话及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如下:
单位 | 招生咨询电话 | 单位 | 招生咨询电话 | 第三中学 | 1733449035318031330053 | 第四小学 | 1853157630318830533508 | 第四中学 | 58811385990506 | 第五小学 | 1833387168615930859633 | 实验小学 | 1933477161513932512702 | 第六小学 | 1383157806415732981085 | 第二实验小学 | 1393250994313832803387 | 照燕洲小学 | 1509752586915932050886 | 第三实验小学 | 15511546192 13473898168 |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315--5661781;
县教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315--5661580。
注:各学校及教育局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来源:迁西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