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
张爱纯同志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李庚辰同志为滦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泽轩同志为滦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耿大鹏同志为滦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肖永生同志滦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3183次查看 0评论
3054次查看 0评论
1762次查看 0评论
丰南公交2路、3路、4路、5路、6路部分路段
唐山市高新区发布多则征地预公告
关于规范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的
唐山市召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唐山公交开通1条公交、延伸调整2条公交线路
唐山市高考咨询电话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