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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职名单 
(2024年12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岳亚君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职名单 
(2024年12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   淼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董   颖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   杏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颖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丽英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胡斯琴同志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滦州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