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职名单
(2024年12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岳亚君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职名单
(2024年12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 淼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董 颖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 杏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颖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丽英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胡斯琴同志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滦州发布 |